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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系学生会考核办法
日期:2015-07-16  作者:肖明强?? 来源:院学生处??  浏览量:533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学生会在学生团体中的核心作用,培养双强、双优型学生干部,规范学生会各项工作。学生会本着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四自方针。

第二条 考核对象为各系学生会。

第三条 本着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促进发展的目的进行工作考评。

第四条 考评每学期进行一次,时间一般为每学期期末,具体时间学生会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第二章 考评机构

第一条 各系学生会的各部门正副部长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互相监督、考核、评比的工作。学生处史处长和学生处文峰老师担任指导老师,院学生会主席担任组长,由院纪检部对各系部门负责人及成员进行考核。

第二条 考评小组负责考评各项具体工作。

第三章 考评程序

第一条 各系学生会的各部门正副部长根据考评要求,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各系各部门互相交流学期工作情况,互相监督,互相考核,然后上报经院学生会主席团,进行最后的评比。

第二条 考评领导小组通过座谈、走访、查阅、调查等形式,对各系学生会工作做出评定。

第三条 考评领导小组在考评工作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对外公示结果。对考评结果有异者可在考评结果公布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院学生会提出申请,由院学生会主席团组织复议。

第四条 最终考评结果以文件形式下发各系学生会,报送各系相关部门。

第四章 考评要求

第一条 考评工作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独立开展各项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考评小组的工作。

第二条 各系学生会及下属各部门应积极的互相配合,进行考评的工作,各系各部门应公正的考评并为考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帮助。

第三条 在考评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偏袒、造假等违规行为,视工作人员的违规情节,按照《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参评单位取消其评选资格。

第五章 考评效用

第一条 考评是对各系学生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考评结果将纳入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学生工作的评价体系。

?第二条 根据考评结果评选出优秀学生会,并给予相应奖励。

第六章 考评细则

一、常规工作(45%)

1、文档管理(10%):

1)各系学生会将重要文档制作成电子稿或纸质两种形式交院学生会存档。重要文档包括系学生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策划或方案、通讯录、各项规章制度等。此项考评满分10分,采用倒扣分形式,缺一件档案扣除0.5分,扣完为止。

2)院学生会工作考评小组到各系参观并考评文档管理情况。各系学生会应结合本系实际制订档案管理条例,配备档案盒,使用通俗、科学、操作性强的档案管理方式。档案管理包括档案编号、排序、登记、借阅和过档处理等。此项考评满分5分,不设基准分。

2、组织建设(5%):

各系学生会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及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程度。各系学生会应根据《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并结合本系实际情况设置规范合理的组织机构并制定切实有效的规章制度。此项考评满分5分,不设基准分。

3、各系部门成员参加例会情况(10%):

针对各系学生会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工作会议,实行考勤制度,根据出席情况给出相应扣分:旷会一次扣除8分;迟到一次扣4分;请假两次以上,每次扣除0.5分,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例会时,由学生会其他主要负责人员参加视为正常。(会议记录为依据)

4、对外宣传与联络(10%):

1)各系学生会应有自己的活动宣传平台,并通过网络、文件、电话及时与院学生会进行沟通与联系。不断加强宣传和信息工作的建设,及时对外发布工作信息并收集广大同学对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学期末由各系学生会以文件的形式上交到院学生会学宣部,此项满分5分,不设基准分。

5、文体活动开展情况(10%):

为促进学风、院风建设,各系学生会各部门应针对本学期所开展的活动互相交流,加深了解,根据个人观点互相进行学习。此项满分5分,不设基准分。

二、特色活动(15%)

1、活动有较详细的策划书,策划书内容全面、合理,根据策划书窥测活动的创新性和可行性。此项满分4分,不设基准分。

2、活动开展具体情况,包括:活动规模、影响、受欢迎程度、宣传力度和效果。此项满分8分,不设基准分。

3、活动总结,通报以系与系间交流,及时上交到院学生会。此项满分3分,不设基准分。

三、影响力(10%

学生会影响力主要通过对学校非学生会内部学生干部进行调查考评,两种调查对象的意见各占50%。非学生会内部学生干部由系考评小组随机抽取。

1、调查对象对系学生会工作成效和活动的评价,满5分,不设基准分。

2、调查对象对系学生会精神风貌的看法,满分5分,不设基准分。(工作情况和精神风貌主要包括:工作机制、工作氛围、工作态度、工作方式和学生干部的学习成绩)。

四、各系学生会各部门工作情况(30%):

此项考评继续推行学期考评制度,由院学生会纪检部门自主实施对系学生会相关部门的考核,考核成绩通过院学生会对外公布。此项得分由各系学生会纪检部门学期得分的平均分折算得出。

1、宿舍及卫生情况(10%):

各系宿舍建设情况及卫生主要根据学院相关部门和院学生会宿管部的随机检查的结果进行综合评定。根据检查结果对各系进行排序加分,最高加5分,具体加分说明同上。

2、上课情况(10%

各系学生上课情况主要根据院学生会纪检部随时抽查的结果进行综合评定。根据检查结果对各系进行排序加分,最高加5分,

1)在规定的上课时间内不得迟到、早退、旷课,违者给予通报批评,经劝告或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者,给予系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在节假日前一天无通知取消上课的情况下,正常上课。

3)因故不上课者必须持有辅导员执笔假条,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在次日大课间将假条交给本班的相关人员处,否则按旷课处理。

4)如有教室被占用的情况下需等待通知,不得擅自停课及早退。

5)参加选修课及各种活动的同学,事毕后必须回所在教室继续上课,有参加活动的同学请及时将假条上交本班的相关人员处,不得无故旷课。

6)如有特殊事宜需集体取消上课的班集体,需由负责人持有假条或相关证明材料交予各系相关人员处。如发现无故不上课的班集体予以全班通报批评。无关事宜,违者给予通报处分,经劝告或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者,给与系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7)在上课期间不得任何组织或个人在未经许可的条件下进行宣传或推销活动,一经发现请反映给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院学生会其它各部对系的考核(10%

生活部、纪检部、宿管部、文体部、学宣部、劳卫部、及主席团也将对各系对应部门进行严格考核,成绩由各部所考核的结果折算得出。

五、奖励分

1、系学生会参与院学生会大型活动,并承办或协办该活动,给予适当加分:参与加5分、协办8分、 承办10分;

2、参与院学生会获奖情况。

在院学生会组织的各项竞赛中,获一等奖(冠军)、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4分、3分、2分;单项活动获最佳组织奖、优秀组织奖、组织奖以及其他同类奖项,加4分、3分、2分。科技节、文化艺术节等全局性活动,获最佳组织奖、优秀组织奖、组织奖,加8分、6分、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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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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